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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来源:万安县委政法委     作者:张均华     时间:2023-03-10 12:02:13

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3月7日下午,万安县芙蓉镇坛上巷社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目的在于通过集中学习增强社矫对象的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提升社区矫正的管控帮扶教育力度。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芙蓉镇司法所所长李辉带领6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坛上巷社区会议室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内容,对相关法条作了详细的解读,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认真学法、遵纪守法,遵守矫正规定、服从管理,定期到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

学习后,李辉与矫正人员深入细致地交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近期状况,工作情况,生活情况与家人、亲属、邻里相处情况;同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听从家人和朋友的教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杜绝侥幸心理,规范自身言行,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叮嘱其严格按照规定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

坛上巷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党委书记)孙玲琴运用爱心引导、心理引导、社会引导等矫正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

随后,坛上巷社区社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清理电站路小区杂物、杂草、垃圾,社区矫正人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公益劳动中去,用实际行动来表达要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通过此次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纪律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感,有效促进了芙蓉镇坛上巷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