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公安报 时间:2023-03-09 10:11:03
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做精警民共建、做细联动机制、做实网格警务”三项举措的综合运用,建立“多元调”“升级调”“机制调”三调工作法,为矛盾纠纷减存量降增量控变量,构建起“服务就在身边、问题化在基层、矛盾止于未发”的多元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做精警民共建
吉安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多元调解和矛盾分流机制,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将调解阵地前移,建立了一批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设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岗,立足自主、自愿原则,选拔群众基础扎实、社会经验丰富的镇综治办、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等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义务调解员。
为扎实做好“三调联动”工作,吉安县公安局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特点,专门制订涵盖人员保障、调处纠纷、法律咨询等调解工作规范,并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调解员学习调解技巧和相关政策法律,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团队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调解队伍。
围绕受理、调解、移送、归档等环节,吉安县公安局制定发布了调解制度、工作原则、流程台账等细则,并逐一落实上墙公示。同时,加强与综治、法院、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将联调工作范围从非警务类纠纷拓展至重大项目纠纷、疑难信访化解、群体性事件处置等领域。
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既借力推动了纠纷警情分流、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又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起到维护辖区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截至目前,吉安县公安局已建立14个人民调解室,组建调解队伍14支112人。
做好联动调处
为实现群众矛盾纠纷调解“最多跑一地”的工作目标,吉安县公安局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对“三调联动”岗实行“专班常驻、专人轮驻、柔性入驻、随叫随驻”等制度,对需联动调处的“疑难杂症”,由派出所牵头,整合各方力量,实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同时,他们还设置联调导访台,多部门工作人员坐岗接待,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
黄秀桂是吉安县梅塘村委书记,也是梅塘派出所聘请的第一位义务调解员,他常在工作之余,协助民警解决土地、山林等方面的纠纷。2月20日,梅塘镇两个自然村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村民情绪激动。黄秀桂赶到现场后,配合民警安抚双方情绪。当天下午,通过“三调联动”机制,民警会同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将双方代表约至调解工作室,最终双方心服口服,签署了和解协议。
“人民调解室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如今,大家都把这里当成最方便说理的地方。”黄秀桂如是说。去年以来,吉安县各调解室先后化解山林土地纠纷65起、邻里纠纷244起、经济纠纷86起。
做实网格警务
吉安县公安局在全力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还在及时发现并消除矛盾纠纷隐患方面下大力气,建立相应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优势和作用。
在运行模式上,吉安县公安局为潜在的矛盾纠纷排查划清网格,围绕“一村一警”民生警务,明确责任民警,实行“脚勤走、嘴勤说、脑勤记”社区警务“三勤”工作法和警民微信联系制,以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对收集来的矛盾纠纷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分类甄别,针对风险点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解。
2月18日,民警通过走访得知,安塘镇早桥村村民曾某与曾某某,存在一处宅基地的归属纠纷,双方曾扬言“约架”解决。2月20日上午,民警与调解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临时“化解专班”,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查,找到了矛盾症结所在。调解期间,民警采用“换位思考法”,结合乡村民俗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去年以来,吉安县公安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400余条,化解率达95%以上。